陕西12批次食品不合格被通告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饮料、调味品、水果制品、糕点、方便食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保健食品13大类食品1706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饮料、调味品、水果制品、糕点、方便食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7大类1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污染物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1.标称吴起县天地之源饮用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1批次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资料图)

2.西安市鄠邑区民惠都超市销售的标称西安市香芝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朱卫峰+图形牌辣椒面,1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横山区人人家超市销售的标称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华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甘草杏肉和1批次甘草杏,二氧化硫残留量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果蔬及加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4.安康市喜盈门商贸有限公司南环路店销售的标称安康市金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州酥油蛋糕,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5.宝塔区凤凰白菊兰红枣门市销售的标称陕西清涧人和仙枣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人和仙牌枣沫湖,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6.安康市喜盈门商贸有限公司中心店销售的标称安康市五福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福美森+图形牌小鱼仔(烧烤味),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7.洋县蔚蓝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南郑县胡家营镇福旺食品加工生产的魔芋豆腐,1批次膳食纤维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魔芋制品》(DBS61/0020-2019)规定。检验机构为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8.标称志丹县水生源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9.西安市鄠邑区民惠都超市销售的标称西安市大王酿造厂生产的锦兴+图形牌大王香醋(酿造食醋),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0.乾县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昭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杂粮五香馍,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1.标称铜川关中味道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旗娃牌旗娃擀面皮(陕西风味凉皮),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华商报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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